【政策解读】2020年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01

申请对象

1. 在我省设立、登记,注册时间 2 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次产业中小企业(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均可自愿申报。鼓励工业“5+1”、农业“10+3”、服务业“4+6”现代产业体系重点领域中小企业和新经济、新业态中小企业申报。

2. 企业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3. 企业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4. 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无违法处罚记录。 


02

优惠政策

(一)无偿资助。企业应于规定时间区间发生实际相关支出,资助额度根据企业在该期间实际投入、成本或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资助,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二)融资贴息。企业应于规定时间区间已经取得期限一年(含)以上的融资借款(含银行贷款、票据贴现、应收账款融资、融资租赁)并支付利息(租金)。贴息额度根据企业在该期间实际支付的融资利息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按一定比例给予资助,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 


03

申请条件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在细分行业内领先,传统优势产业特色鲜明,市场前景良好,竞争能力突出,能在产品、技术、管理和业态上代表产业发展方向和地域特色的企业。 

(1)“专”—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处于领先水平,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 60%以上。

(2)“精”—企业生产、管理或服务精细,全员劳动生产率、资源能源利用率水平高,装备水平居同行业领先,产品质量精良,品牌知名度高。

(3)“特”—企业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研制生产具有地域特点和企业特色的产品。产品或服务具有独特性、独有性、独家生产的特点。企业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称号。

(4)“新”—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 1 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2%。企业有依靠自主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开发的,区别于其他传统产品的升级换代的全新产品。或者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并通过行业的交叉融合提供新的产品或服务。

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满足上述要求中至少一项。近五年内承担或参与国家、行业、省级地方标准制定的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等的企业,当地特色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以及通过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认定的企业优先。 


04

申报材料

(一)2020 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

(二)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8-2019 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 报告复印件。

3.企业相关证书、资质(资格)、荣誉、市场占有率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5.真实性声明。

 

05

办理基本流程 

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市(州)审核——省上复核——公示公告 


06

申报截止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9月15日 

(备注:具体政策以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内容来源于:四川省创新创业促进会孵化器联盟

四川智创菁汇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